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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师节表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1 16:13 点击次数:

各党支部、一体化教学部、成人教学部:

2017-2018学年度,全院教职员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系列可喜成绩。为进一步弘扬优良校风师风,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勤奋工作,推动学院持续健康发展,学院党委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评选推荐。一体化教学部、成人教学部单独推荐。

1.优秀教师。全校拟表彰15名左右优秀教师。飞行器制造系党支部、电子工程系党支部、汽车工程系党支部、管理工程系党支部、实训与创新联合党支部可推荐1至2人,计算机科学系党支部、数码艺术系党支部、基础教学部党支部、机关一党支部、一体化教学部、成人教学部可推荐1人。

2.优秀辅导员。全校拟表彰12名左右优秀辅导员。飞行器制造系党支部、电子工程系党支部、汽车工程系党支部、管理工程系党支部、基础教学部党支部可推荐1至2人,计算机科学系党支部、数码艺术系党支部、一体化教学部、成人教学部可推荐1人。

3.优秀教育工作者。全校拟表彰10名左右优秀教育工作者。各党支部、一体化教学部、成人教学部均可推荐1人。

二、推荐时间

请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报党委办公室马芸处。

三、有关要求

1.参评范围:优秀教师从专任教师中推荐产生,非专任教师不能参评;优秀辅导员从专、兼职辅导员中推荐产生;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为全校在职教职工。

2.请各党支部、一体化教学部、成人教学部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最终表彰名单由学院党委根据全校推荐情况统筹研究确定。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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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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