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系团总支 . 学生会补充章程.doc(24 KB)
一﹑基本制度
1、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出席例会和活动,无故未到与迟都将受到处罚。
(注:例会和活动开始前半个小时内不得请假,若强行请假不到者,按无故未到处理。)
2、例会时应注意会场纪律,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多次违反者将给予警告。参会者均应做好会议记录。
3、退会及开除。
(1)若成员因个人原因有退会请求,需向所在部门(或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经组织审核批准后,自动退会。
(2)若成员多次违反学生会章程,主席团或学生会负责老师需与该成员谈话,若该成员无改正意愿及行动,经组织审核后,出具书面开除文件。
4、各部门每学期召开部门例会不得少于4次,需做好会议记录,主席团将随时抽查会议情况及会议记录,并在学期末时收回会议记录存档。
(注:会议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出勤情况、会议主讲人、会议记录人以及会议主要内容。)
5、成员需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保持对工作的热情,增强自身责任感,加强了解和合作,从而提高学生会整体工作效率。
二、奖励制度
1、两个月任期结束后,将为成员颁发聘书。
2、表现特别优异者,将颁发优秀学生干部奖状,优先推荐入党及评选各类优秀。
计算机科学系团总支学生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